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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结婚省内通办
澄迈户口的,如果都不是海口户籍,需要有一方有海口的居住证,就可以在海口办理结婚登记了,同时,还要满足相关结婚登记的年龄哦~
具体要求
1.男女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市县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2.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市县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3.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离)婚登记。
4.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我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市县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5.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亲自到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6.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