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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信用南宁网站显示,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近日被罚13.68万元。
(图源:信用南宁网站截图)
“五象建监罚〔2022〕26-1号”显示,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博艺路9号朗玥湖山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施工单位,在该工程外墙保温施工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以下处罚:责令改正,处罚款136826.81元。
天眼查显示,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金向红,企业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注册资本16272万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有被执行人信息达到63次,被执行总金额超1亿元;并且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
(图源:天眼查)